大赛通知

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一、办赛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的重要部署,落实习近平主席在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上关于深化科技创新合作的重要倡议,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国际合作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创新资源互联互通和创新主体务实合作,打造面向未来的开放创新合作网络,特制定此方案。

当前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科技创新合作正由交流互鉴向项目合作、成果转化和产业协同加速拓展,亟需搭建高水平国际创新合作平台,推动创新资源跨境流动和务实合作走深走实。为此,本届大赛聚焦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项目,依托我国完整的产业配套体系和市场规模优势,广泛汇聚中东欧国家优质创新资源,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高质量、高潜力的国际合作项目,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和资金链深度融合,努力将大赛打造成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青年科技创新交流的重要窗口、国际创新资源汇聚的重要平台、科技成果跨境转化的重要载体和创新合作机制建设的重要品牌。

二、大赛主题

科创青年,共赢未来

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三、大赛组织委员会

大赛设立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及支持单位共同组成。

四、参赛条件与要求

(一)参赛项目领域

本次比赛项目领域为新材料、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生命健康等。

(二)参赛组别与条件

大赛面向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他社会团体等广泛征集参赛项目,并按照创业组和创新合作组进行比赛,每个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组别报名。项目带头人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1. 创业组

旨在促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青年初创企业间相互交流,分享创新创业经历,寻找合作机会和资本支持。

  • (1)参赛项目在中国或中东欧国家尚未注册成立企业,或成立不超过3年(2024年1月1日(含)以后注册成立),且为非上市企业;企业注册资金原则上不超过3650万元人民币或500万欧元,2025年营收不超过3650万元人民币或500万欧元。
  • (2)参赛项目须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参赛项目的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 创新合作组

旨在鼓励支持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利用各自优势,共同开展前沿研究、应用开发和技术产业化等创新合作。

  • (1)参赛项目由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高校、院所或其他具备研发能力的单位联合参赛,中方单位和外方单位无股权关联关系。只支持一家中方单位和一家中东欧单位共同申报。
  • (2)参赛项目应为中方和外方共同开展,可以技术、资金、人员或信息资料、先进设备、专有资源等投入的方式参与合作,应以协议或合作意向书形式明确双方在该项目中的责任划分。
  • (3)参赛项目的中方和外方负责人应在相关技术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备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 (4)参赛项目的中方和外方团队应各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

3. 参赛要求

  • (一)参赛项目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含3人),原则上不多于6人,核心成员中,中东欧国籍的成员合计占比应不少于50%(含50%)。鼓励中国、中东欧国家和其他国家的人员组成联合参赛队伍。
  • (二)参赛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中东欧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公序良俗。
  • (三)在往届中国—中东欧国家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不参加本届大赛。

4. 参赛语言

大赛官方语言为中文和英文。参赛队伍须根据报名要求,提交报名表、承诺书、《商业计划书》及项目介绍PPT等中英文参赛材料,进行初赛。最终进入决赛的项目须用中文或英文路演及答辩,决赛现场将设置中英同声传译。

五、评分标准(拟)

由评委对参赛项目的项目技术先进性、项目落地可行性、产业化前景、团队能力等内容做评审。评审标准如下:

评分项 创业组 创新合作组
技术先进性3030
落地可行性2020
团队能力1520
产业化前景2020
财务与投资价值1510
总分100100

六、赛事流程(拟)

(一)大赛启动·开放报名

2026年9月|大赛启动·开放报名

(二)报名截止·资格审查

2027年1—2月|报名截止·资格审查

(三)项目初赛

2027年3—4月|项目初赛

(四)总决赛暨创新中国行活动

2027年5—6月|总决赛暨创新中国行活动

(拟于2027年第五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期间同步进行)

七、奖项设置

  • 1.创业组、创新合作组分别设置。
  • 2.拟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八、赛事支持

获奖项目将获得赛事奖金及荣誉激励,并有机会获得项目申报推荐、创新创业政策支持、投融资及产业资源对接、孵化培育、国际交流合作等后续服务。